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24年南通理工学院定向越野竞赛暨“江苏省定向锦标赛”
校级选拔赛的通知
各学院、海安校区管委会:
江苏省定向锦标赛是由江苏省体育局、江苏省教育厅、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、共青团江苏省委、江苏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主办的一项省级专项竞赛。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体育锻炼的积极性,全面提高我校学生定向运动能力,推动我校定向运动队成绩跨上一个新的台阶。现组织学生参加2024年南通理工学院(海安校区)定向越野竞赛。请各学院对照方案,积极做好宣传、组织学生报名工作。
附件:1.2024年南通理工学院定向越野竞赛暨“江苏省定向锦标赛”校级选拔赛实施方案
2.2024年南通理工学院定向越野竞赛暨“江苏省定向锦标赛”校级选拔赛竞赛规程
创新创业学院 基础教学学院
2024年3月15日
附件1
2024年南通理工学院定向越野竞赛暨“江苏省定向锦标赛”
校级选拔赛实施方案
本次比赛是江苏省定向锦标赛的选拔赛,为校定向运动队选拔高水平的人才提供一个平台。江苏省定向锦标赛是由江苏省体育局、江苏省教育厅、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、共青团江苏省委、江苏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主办的一项省级专项竞赛。
一、成立竞赛领导组织委员会
主任:张明明
副主任:梁辉、刘芬
委员:朱小军、王林庆、张栩菡、吴萍英、杨海燕、杨小山
联系人:王林庆
电话:13584640863
二、竞赛时间及地点
比赛时间:2024年4月14日
比赛地点: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
三、参赛运动员条件
1.具有正式学籍的南通理工学院(海安校区)在校学生、教职工。
2.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,适合参加定向比赛活动。
四、竞赛项目及组别
1.竞赛项目
校园积分赛
2.竞赛组别
(1)学生男子组
(2)学生女子组
(3)教工男子组
(4)教工女子组
五、报名方式
1.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组织队伍报名,各院(系)最多限报60人参加。教工参赛以工会小组(海安校区)为单位组织报名。总人数不超过400人。
2.各队填报领队1名,教练1名,运动员若干名。
3.将报名表电子版于2024年3月27日前发至邮箱:602147296@qq.com。
4.报名成功后请各领队加入“2024通理工定向竞赛通知群”。
群号:738062589
六、竞赛办法
1.本次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《定向越野竞赛规程》及定向越野比赛有关规定。
2.出发方式采取集体出发方式。
3.地图采用国际定向运动制图规范(ISSprOM2007) 最新绘制的彩色地图。
4.器材:比赛使用电子打卡器。
5.参赛运动员服装、鞋等自备。
6.指卡、地图由大会提供。
7.比赛途中运动员因伤等原因退出比赛,必须由其本人或领队到终点处报告。
七、奖励办法
1.参赛队比赛名次按各组别有效成绩原始排名录取,取1-3名一等奖、4-8名二等奖、9-16名三等奖,并颁发证书。
2.成绩优异者选拔至校队进行试训.
附件2
2024年南通理工学院定向越野竞赛暨“江苏省定向锦标赛”
校级选拔赛竞赛规程
为了促进我校师生课余体育锻炼活动,营造良好校园体育文化氛围,为校定向运动队选拔优秀人才,特举办南通理工学院校园定向比赛。
一、主办单位
基础教学学院、创新创业学院
二、协办单位
学工处、团委
三、竞赛项目和组别
1.竞赛项目
校园积分赛
2.竞赛组别
(1)学生男子组
(2)学生女子组
(3)教工男子组
(4)教工女子组
四、比赛时间及地点
比赛时间:2024年4月14日
比赛地点: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
五、参赛运动员条件
1.具有正式学籍的南通理工学院(海安校区)在校学生、教职工。
2.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,适合参加定向比赛活动。
六、报名办法
1.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组织队伍报名,各院(系)最多限报60人参加。教工参赛以工会小组(海安校区)为单位组织报名。
2.各队填报领队1名,教练1名,运动员若干名。
3.将报名表电子版(附件)于2024年03月27日前发至邮箱:602147296@qq.com。
联系人:王林庆老师,电话:13584640863。
七、竞赛办法:
1.本次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《定向越野竞赛规程》及定向越野比赛有关规定。
2.采取集体出发方式。
3.地图采用国际定向运动制图规范(ISSprOM2007) 最新绘制的彩色地图。
4.器材:比赛使用电子打卡器。
5.参赛运动员服装、鞋等自备。
6.指卡、地图由大会提供。
7.比赛途中运动员因伤等原因退出比赛,必须由其本人或领队到终点处报告。
8.积分赛赛制简介
(1)积分赛在40分钟内取得分数最多者为胜。
(2)超时者按照每超一分钟扣5分,不足1分钟,按1分钟计算。
(3)各组运动员的指卡皆有打卡数量上限(即为该组可打检查点数),超过部分不计分;正确打点者得分,如果打错检查点(不是自己的检查点)倒扣违规分,一个为10分。
(4)地图上显示终点有规定路线必须走规定路线,否则成绩无效;如果有必经点必须打必经点,否则成绩无效。
(5)积分赛其他规则同个人赛。如果出发方式为集体出发,应注意出发犯规。
(6)运动员得分为所得总分数减去超时罚分再减去违规罚分。
(7)运动员成绩排名依据得分多少由高到低排列。分数相同者,用时少的运动员胜;分数相同用时相同,找检查点少者为胜;如果分数、用时和点数都相同,那么并列排名。
(8)地图上三角形代表起点,双圆图形代表终点,单圆图形代表检查点。
八、录取名次及奖励
参赛队比赛名次按各组别有效成绩统一排名,取1-3名一等奖、4-8名二等奖、9-16名三等奖,并颁发证书。
九、仲裁与资格审查
1.各院(系)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,按照本规程有关规定,严格把关,杜绝违反运动员资格的规定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。
2.凡对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的,须向大会提交盖有院系公章的申诉报告。
3.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的,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向体育教研室提出书面申请。
十、注意事项
1.若由于客观原因(如天气)致使比赛无法进行,另行通知。
2.参赛运动运应在该项目比赛前30分钟到达指定区域进行检录。
3.比赛所用定向器材由承办单位提供,不得有意损坏。到达终点后地图交收纳箱,录入成绩。
4.运动员按照地图要求路线寻找检查点,进行打卡。遵守比赛规则,徒步完成比赛,不得借助其他交通工具等进行比赛,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。
5.比赛选手在检查点进行打卡时,不得私自隐藏、挪动检查点标志物。尊重观众,尊重对手,服从裁判,自觉遵守比赛规则。
6.运动员需要自行保管好衣物和随身物品。
十一、本规程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本规程解释权归基础教学学院。